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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喷砂机: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工作

2017-12-21   
  《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刚性,内化环境成本,市环保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11月中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与市地税局分别就排污费征收企业数和排污费核算方法进行了2次初步对接。市环保局以此为起点,开展了环境保护税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严把四个关口,进一步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环节中“依法、科学、全面、足额”的原则,在依法依规完成2017年排污费征收的基础上,持续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不断完善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上的相关数据,促进排污费顺利向环境保护税过渡。

  一是严把申报关。针对征收排污费的企业,进一步核实其动态申报内容,严格比照环评,现场彻查企业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物排放种类,确保排污费征收全面,无漏项。

  二是严把核算关。进一步梳理排污费核算方式和凭据,针对安装在线且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现场检查其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针对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整理汇总其监督性监测报告,对未监测的排放口拟定监测计划;针对利用物料衡算计算排污费的企业,反复核实其台账,确保其填报的生产原料等信息真实可靠。

  三是严把缴纳关。进一步核实企业缴纳排污费的时间节点,比照核定缴纳单、送达回证等相关资料,确保企业按时如数缴纳排污费,并对逾期的企业征收滞纳金。

  四是严把归档关。进一步加强排污费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在积极配合省里排污费稽查和市里排污费审计工作的同时,在系统内开展排污费自查工作,认真梳理排查档案中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编制方法是否合规,确保排污费档案严谨化、规范化。

  12月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分局已陆续开始了与当地地税部门的交接工作。

  《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刚性,内化环境成本,市环保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11月中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与市地税局分别就排污费征收企业数和排污费核算方法进行了2次初步对接。市环保局以此为起点,开展了环境保护税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严把四个关口,进一步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环节中“依法、科学、全面、足额”的原则,在依法依规完成2017年排污费征收的基础上,持续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不断完善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上的相关数据,促进排污费顺利向环境保护税过渡。

  一是严把申报关。针对征收排污费的企业,进一步核实其动态申报内容,严格比照环评,现场彻查企业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物排放种类,确保排污费征收全面,无漏项。

  二是严把核算关。进一步梳理排污费核算方式和凭据,针对安装在线且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现场检查其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针对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整理汇总其监督性监测报告,对未监测的排放口拟定监测计划;针对利用物料衡算计算排污费的企业,反复核实其台账,确保其填报的生产原料等信息真实可靠。

  三是严把缴纳关。进一步核实企业缴纳排污费的时间节点,比照核定缴纳单、送达回证等相关资料,确保企业按时如数缴纳排污费,并对逾期的企业征收滞纳金。

  四是严把归档关。进一步加强排污费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在积极配合省里排污费稽查和市里排污费审计工作的同时,在系统内开展排污费自查工作,认真梳理排查档案中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编制方法是否合规,确保排污费档案严谨化、规范化。

  12月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分局已陆续开始了与当地地税部门的交接工作。

  文章整理:玻璃喷砂机 http://www.goodds.net/product-1.html